合同诈骗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)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合同诈骗与民事合同纠纷的界限、诈骗数额的计算、主从犯的区分,是此类案件辩护的三大核心。

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限

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“非法占有目的”。司法实践综合考察: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、有无真实履约行为、是否将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用途、是否存在挥霍逃匿等。如果行为人存在真实交易基础与履约努力,仅因经营不善无法履约,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诈骗。

辩护律师应重点收集履约证据:合同履行记录、货物交付凭证、资金用途证明、沟通记录等,论证“非法占有目的”不能成立。

数额辩护与主从犯认定

合同诈骗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计算,应扣除案发前已归还部分,并对合同履行中已实际交付的货物、提供的服务价值进行折抵。涉案金额大、交易笔数多的案件,逐笔核对是减少数额的关键。

多人共同作案时,应区分主从犯:仅参与部分环节、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,应认定从犯并依法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
桂维康律师在办理大额合同诈骗案件中,打印近万页案卷材料认真研究、逐笔核对,多次会见当事人,在检察院阶段、法院阶段成功大额减少涉案金额,充分体现了精细化辩护的价值。

桂维康律师实务建议

  • 证据为王:全面收集履约证据,论证无非法占有目的;
  • 逐笔核对:金额辩护是合同诈骗案最有效的抓手;
  • 分清主从:准确界定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;
  • 综合从宽:退赃退赔、取得谅解、认罪认罚一并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