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诉讼是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,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。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实行立案登记制,“民告官”立案难问题大幅缓解,但诉讼策略与专业代理仍然决定案件走向。

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立案

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:对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征收征用、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不服的;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;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、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。

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与证据材料,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,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;不符合条件的释明理由。起诉期限:直接起诉的一般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;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。

审理程序与代理要点

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(可延长),简易程序为四十五日。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:证据是否确凿、适用法律是否正确、程序是否合法、是否超越职权。

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要点:明确被告与管辖法院;围绕合法性审查主线组织证据与法律意见;申请证人出庭、调取证据、专业鉴定;庭审质证辩论;对一审判决不服的,15日内上诉。

桂维康律师实务建议

  • 起诉前确认是否属于受案范围、是否超过起诉期限;
  • 被告、管辖法院选错会被驳回起诉,务必专业把关;
  • 证据是行政诉讼的生命线,举证责任分配要清楚;
  • 税务、海关等专业领域的行政诉讼,选择对口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