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媒体文章聚焦进出口企业面临的走私法律风险,分析企业涉嫌走私时如何区分海关行政违规与刑事走私犯罪。文章介绍,桂维康律师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与海关专业委员会主任,牵头起草多部海关法律业务操作指引,是上海少数同时精通海关业务与走私刑事辩护的律师。
(本报道整理自公开信息,来源:上海市律师协会官网东方律师网、相关机构官网及公开媒体。)
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界限
企业进出口申报不实、漏报错报等行为,是否构成走私犯罪,需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、偷逃税款的数额、行为的危害程度等因素。依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、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,且具有走私故意的,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;未达刑事标准或不具备走私故意的,通常按海关行政处罚处理。
专业指引成果
桂维康律师牵头撰写《律师办理走私刑事案件辩护指引(试行)》《律师从事关税法律业务操作指引》等专业指引,熟悉海关估价、商品归类、原产地规则等专业规则,为进出口企业应对海关稽查、行政处罚与走私刑事追诉提供专业支持。
关于桂维康律师
桂维康律师为上海桂维律师事务所主任、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与海关专业委员会主任,长期深耕刑事辩护、涉税服务、海关业务与行政诉讼领域,组织撰写多部全国性业务操作指引,并任丛书总主编出版《课税认定与税务争议案件处理实务》。
